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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楼市:昆明实施"二孩"政策 学区房持续升温

一周楼市  2014-04-04 00:50

[摘要] 云南省二胎政策开始正式实施、学区房热度不减,持续升温、昆明3月商品房价格环比下跌0.67%,购房者观望情绪加重、小区物业纠纷愈演愈烈……且看小编为大家来一一梳理本周楼市六大要闻。

在刚刚过去的一周(3月28日-4月3日),云南省二胎政策开始正式实施,掀起了一股关于“二孩”的关注风潮;与“二孩”政策相对应的问题也同样受到广大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关注,从目前楼市的情况来看,昆明的的热度一直在持续升温当中;与此同时,中指研究院发布百城价格指数,昆明3月楼市均价环比下跌0.67%、昆明小区物业纠纷愈演愈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来一一梳理本周楼市六大要闻。

事件一:云南“单独二孩”政策开始实施

3月28日起 云南正式实施"单独夫妻"生二孩新政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陈云生26日就“单独二孩”政策向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进行了说明。

他表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及时启动我省“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调整完善我省生育政策,2月10日,省法制办、省人口计生委会同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遵照省政府领导的要求开始研究这项政策。

陈云生说,深入研究的问题除“单独二孩”政策外,还涉及“一非一农”家庭生育两孩、再婚家庭生育政策微调、8种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居民生育两孩、调整生育间隔期限、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生育政策,以及城镇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生育政策等7个方面的内容。详情点击

云南“单独二孩”细则今日出台

“单独二孩”申报首日,由于很多市民不知情及需要一些时间准备材料,办理生育证并没有像人们想的那样“火爆”,而是相对平静,只接到上百起关于“单独二孩”的咨询电话。昨日是申报第二天,记者从昆明市计生委了解到,截至晚上8时,昆明市(包括安宁、嵩明)“单独二孩”接待咨询数639次,接件数25件。其中五城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咨询数554次,接件数18件。

“单独二孩申办天,很多市民不知情,咨询的人寥寥无几,今天就比较多了。”五华区计生局局长敖欲晓说,市民对该政策关注度很高,从昨天一上班到中午,五华区计生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的电话就未停过。截至下午6时,五华区昨天打电话和上门咨询的超过150起,6个家庭提交了材料。敖欲晓介绍,从昨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市民咨询的内容是办证相关内容和要求。详情点击

云南开始受理"单独两孩"申请 问的多办的少

随着云南“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3月31日,昆明市也正式启动了“单独两孩”的申请与提件工作,对于符合政策的市民,昆明市人口计生委将于10个工作日内发放生育服务证。

据昆明市人口计生委宣教处处长李小天介绍,“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后,据省市相关部门测算,不会有多大的出生高峰期,也不会给昆明造成较大的人口压力,在可控范围内。

他还表示,云南“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后,昆明各街道办、社区以及主城各区县、管委会等在3月31日已接到上百起的关于“单独两孩”的问题咨询,其中大部分是咨询“单独两孩”政策以及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等。详情点击

云南单独夫妻生“二孩”六项特殊优惠就没了

昨天,云南省人口计生委主任陈云生、副主任牟洪操就云南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进行了解读。除了详细图解“二孩准生证”的申办流程和可预计的各种特殊情况外,本报还特别关注到了单独夫妻生育“二孩”后所失去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诸如退休金上浮、子女优先入学等等。

1.产假少了15天

据《云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个子女的为晚育。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假外增加婚假15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15天。 前款规定的休假视同出勤。

经批准生育“单独两孩”者,仍享有国家98天的法定产假;是晚育的仍享有给予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护理假7天。因生育第二个孩子,故不能享受“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15天”的奖励假期。详情点击

5月28日前生“二孩”的 快去补证

我们认为,全省已进入较为稳定的适度低生育水平阶段。群众生育观念已发生明显变化,绝大多数群众自觉计划生育,加之对一孩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初步形成,扶助力度逐年加大,因此,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时机已经成熟。

——省人口计生委主任陈云生

我省有效遏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平稳度过了生育高峰期。人口年龄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已完成了年轻型向成年型转变,现正处于成年型晚期向老年型早期过渡阶段。正处于人口红利期,劳动年龄人口十分丰富,还有近15年的增长期。由于1949至1979年间急剧增加的出生人群,将在2015年后相继步入老龄期。

——陈云生

“我们认为,全省已进入较为稳定的适度低生育水平阶段。群众生育观念已发生明显变化,绝大多数群众自觉计划生育,加之对一孩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初步形成,扶助力度逐年加大,因此,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时机已经成熟。”昨日上午10时,云南省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省人口计生委主任陈云生宣布:“单独两孩政策已经在云南省全面启动实施。”详情点击

昆明成持续升温 “名校+名盘”模式走红 

事件二:昆明成持续升温 “名校+名盘”模式走红

张启友(昆明强林教育集团董事长):

民办教育的发展要靠国家政策的扶持和推动。如今,教育部门出台的小升初“新政”,对我们民办教育影响较大,因为民办教育也被纳入到范围内,而民办学校的发展是靠“市场化”来主导的,也就是说师资、硬件的投入和学费的收取都是市场化的运作。如果要划片地与公办学校一起进行对待,那民办学校的优势就没有了。

师资,在民办教育的扩张中,是最主要的问题,也是生产力。民办学校如果不解决师资的问题,很难做到民办学校高出别人,因为民办学校的生源要比“名校”生源差得多。我们在讨论“名校+名盘”这个话题时,是不是也可以把“民办学校”加“名盘”纳入考虑。现在国家出台的政策就是要降低“名校”一家独大的现状,更多的民办学校师资力量现在正在壮大中。就拿强林教育集团来说,师资都是范围内资源的召集吸纳。而我们集团式的办学,解决了一个教育模式的复制的问题,即以现有的储备干部和教师资源完全可以复制出一个学校。强林教育集团希望得到更多地产商的青睐。

政府要管政府的事,市场要做市场的事,教育就是政府该管的事。详情点击

昆明成了"黄金屋"开发商也来表露心声

李程(云南仁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总监):

对于的购买,不能单纯跟风和攀比,应该根据自身承受能力理性选择。在目前阶段,优质教育作为社会稀缺资源,自然是大家追逐的对象,但地产商如果还只想单靠教育配套来提升项目价值,那么将会导致未来的路越走越窄,随着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一些高端化、个性化的民办私立学校开始出现,优质教育资源将从传统的应试教育模式中进一步细分,而针对不同教育需求的民办教育资源,也将成为更多重视素质教育家庭的选择。

已于2013年9月开学的仁泽学校是云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与云南仁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学校。办学规模为初、高中共计60个教学班,小学36个教学班,幼儿园18个教学班。详情点击

昆明教育盘提前置业成趋势 家长最关注供求关系

最近一段时间,已经有房的龙女士还在忙着四处看盘选房,打算购再买一套周边有学校的房子,为4岁的孩子将来上学做准备。古有“孟母三迁”,为的是能够让孩子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软环境。而今,像龙女士这种已经有房的再置业者并非个案,同样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这种因为学位而投资的现象被称之为学位置业。

其实,昆明有关“某某重点小学签约进驻楼盘”、“让你的孩子有名校可读”、“买房即送名校学位”等楼盘宣传广告已是铺天盖地。四处选房的龙女士说,有的楼盘周边确实有很多学校配套,而有的楼盘项目只有一所配套学校。学校主要招生对象就是小区业主的孩子,置业顾问拍着胸脯说只要买了房子就能解决孩子读书问题。详情点击

 

事件三:3月昆明商品房成交破万套 房价小幅下跌

>>>推荐阅读:2014年3月昆明楼市成交盘点

3月昆明房价环比小幅下跌

在2月多地楼市创下近一年的成交新低之后,3月中国主要城市楼市继续呈现滞涨趋势,百城房价同、环比涨幅继续收窄。昨日,中指研究院发布了“2014年3月中房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报告”,报告显示,今年3月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11002元/平方米,环比上月上涨0.38%,是2012年6月以来连续第22个月环比上涨,涨幅较上月缩小0.16个百分点。从涨跌城市个数看,63个城市环比上涨,37个城市环比下跌。

其中,昆明3月房价出现小幅下跌,环比跌幅为0.67%,但8575元/平方米的均价仍是西南片区中房价的城市。详情点击

3月商品房成交破万套 房价环比下降0.67%

据统计,2014年3月,昆明商品房共成交13818套,成交面积达1203091.2㎡,折合平均每天成交445.7套,每套成交面积为87.06㎡,与2月份商品房成交同比,本月成交大幅猛增,成交量同比上涨149.06%,成交面积同比上涨151.63%。

相比去年3月同期6639套的成交量,今年3月多卖出7179套商品房,涨幅逾108.13%。在楼市“一片哀音”的情况下,昆明商品房成交全线飘红,成为继去年12月收官以来水准。据中指研究院4月1日发布《2014年3月中房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报告》,3月昆明住宅均价为8575元/㎡,比2月份8633元/㎡的价格下降了58元,环比上月降0.67%,样本价格中位数为8500元/平方米。详情点击

 

事件四:小区物业“战争”升级 如何解决是关键

昆明小区乱象 业主与物管的"战争"维权变恶斗

昆明有八九百个小区,其中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与物管公司有矛盾的有多少?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唐晓林给出的答案是:几乎每个小区都有。

两会期间,本报记者关注了会场提案,同时也走进社区,倾听民意。在市民们关心的问题中,很多都与小区有关,其中物管费、物业服务是“重头戏”之一。

可以说,小区物业服务纠纷,在昆明从未中断过,对物业服务、物管费用不满意是引发矛盾的焦点原因。2013年,当创意英国的身影尚未走远时,锦苑花园、华都花园、佳湖花园、湖畔之梦等小区纷纷传出了物管费上涨的消息,纠纷也随之时有发生。

进入2014年未满一月,红塔西路彩云水榭小区、白龙路白龙新区物管、业主之间的矛盾再次升级,引人反思——小区管理乱象频生,问题的背后折射的是小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亟待细化完善并加强监管;业主维权意识虽强,但现状却是从单个业主到业委会,对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并不熟悉。

从业主到业委会、物管公司,当所有问题都围绕一知半解、找漏洞推责任来解决时,局面往往会越来越混乱,最终本不复杂的问题将“棘手”难解。详情点击

昆明物业收费混乱 2012版物管收费标准仍适用

实施满2年,昆明物管收费标准今天到期追踪

到昨天为止,从201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昆明市物管收费标准正式期满,但就目前为止,原标准将暂时不会退出舞台。针对昆明相关部门将出台什么样的新标准来应对新格局,昆明物管费此后将如何来定等问题,昨日记者向昆明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进行了解。得知因昆明物业收费管理存在混乱,因此新一轮收费标准方案还在拟订当中,现仍以原收费标准为主。

现状:部分物业收费不报批,管理较混乱

原收费标准已到期,新一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何迟迟不定?对此记者询问了昆明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秦处长,据其介绍,昆明市发改委同市住建局早在去年下半年至今年年初,开始对昆明市各小区物管费实施情况进行了两次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目前昆明市物管收费仍存在问题,甚至有部分小区物管费未调整到规范范围内,故目前不宜马上出台新的收费标准。

秦处长称,目前昆明市有部分小区物业公司,对于物管收费标准在理解上存有偏差,认为只要所收取的物管费按照统一收费标准来进行,便可自行制定。实际上在物管前期管理,即小区还未选出业主委员会时所定的物管费,都要上报给发改委进行审批。“部分物业公司不进行报批,让整个管理比较混乱,现在需要将物管公司管理标准调整到下发文件规范范围内。”详情点击

昆明多小区物管费攀涨 居民盼等新标准给说法

你家住的小区,物管费1个月收多少?1平米收费超过1.38元了吗?或者,小区在酝酿涨价了吗?

2012年4月1日起,昆明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出炉,当时收费标准为0.45元/月/平方米到1.38元/月/平方米不等,有效期是两年。而到今天为止,这个指导标准就将到期,那么昆明的相关部门又将出台什么样的新办法来应对新格局,昆明物管费未来又将如何来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许多小区实际收的物管费其实都早已突破了昆明制定的收费标准上限。而随着标准两年有效期即将到点,物业公司又将作何打算,涨不涨,居民又有何意见。对于诸多疑问,本报记者为读者进行了一番走访调查。详情点击

 

事件五:《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被征收房屋估价不得低于市场价

如何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昨日,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发布了《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草案规定,州(市)、县(市、区)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征收补偿费用要足额到位并专款专用。而从事房屋征收工作的人员要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还应对所有权人的被征收意愿进行确认登记,并作为政府决策参考。

即日起至4月14日,有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

云南省用于指导房屋征收具体工作的规章《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109号令),于2002年6月1日公布实施,随着2011年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其与上位法不一致,而且其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和需要。同时,近年来云南各地在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制度建设等方面也探索了一些好经验和做法,需要及时出台办法加以完善和提升,同时拟废止《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详情点击

滇房屋征收有法可依 不满补偿可申请行政复议

颇受争议的拆迁与被拆迁之间的矛盾,不久将有法可依。昨日,《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了补偿协议和补偿决定的公平合理性,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并特别明确,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得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

不过,对于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被征收人,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州(市)、县(市、区)级政府也将建立有利于迅速解决纠纷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处理被征收人反映的诉求。

同时,草案要求建立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联系会议制度,在拟定征收计划时,要针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被征收意愿进行确认登记,并作为政府决策参考,同时公布调查结果。详情点击

房屋征收补偿办法 须奠基于"敬畏权利"的磐石之上

4月1日,《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作为对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细化和落地性地方法规,该办法草案填补了云南省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的法律空白,为云南省的城镇化与工业化之路创设了重要的法制基础。

该办法草案总共六章三十六条,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宜,进行了细致详细的政策性阐述。纵观草案始终,我们委实能在字里行间感受到政策制定者的审慎、谦卑与如履薄冰之情,办法草案之旨趣一言以蔽之,即尽可能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尽一切可能防范因为征收补偿的不公而引发社会不满,乃至触发群体性事件,在保护民众合法权益与城市建设之间,毫不动摇地以前者为要务。

某种意义上,任何形式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都有另外一个共同的名称,即“被征收人权益保护法”。政府作为民众权利的守望者,有重大责任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给予被征收人充分、彻底、妥贴、无微不至的权利关怀。这几乎是一种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亦是政府之为政府的政治伦理所系。详情点击

 

事件六:“沉睡资金”住房公积金该作何处理?

谈"沉睡资金"住房公积金的公平与效率之惑

2014年2月,广州政协委员曹志伟在广州两会上炮轰住房公积金沉睡,高结余导致高贬值、住房公积金成“劫贫济富”工具等6宗罪。对于住房公积金存在的问题,官方也在试图修正,2012年和2013年住建部均提出在当年度内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但马年伊始依然不见动静。这已经是住房公积金修法连续两年推迟。(《广州日报》4月2日)

住房公积金变“沉睡资金”,众所周知的原因是用途受限、提取困难。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然而现实是,纵然有住房公积金,拿它买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在北上广这样房价高企的城市,那点公积金相比房价只是杯水车薪,公积金贷款额度难以满足按揭需求;就算可以提取公积金来还商业贷款,对于普通工薪阶层和城市低收入群体而言,必须由自己一次性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依然是个难以企及的天文数字,因此只好让公积金长期沉睡。如果一直买不起房,就只能等到退休之后才能提取公积金,以当下的公积金储蓄利率和物价上涨速度,等公积金到手时,早就大幅贬值了。

既然公积金难以用来买房,很多人就希望它可以用在一些需要急用的地方,比如生了大病救急。但从目前看显然存在制度障碍。对此,广州政协委员曹志伟有一个“残酷”的说法:“缴费者得了病之后无法用自己的公积金作为救命钱,倘若有幸病死了,恭喜你,可以提取公积金买墓地,而且是一次性提取。”详情点击

姓"公"的公积金万不能有失公平

北上广巨额公积金沉睡,被指成“劫贫济富”工具。2008年公积金缴存余额1200多亿,前年北上广公积金沉睡率10%~15%(4月2日《广州日报》)。

住房公积金的设计初衷是“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收入者较多补贴”,为的是让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

而现实中,住房公积金制度越来越背离其初衷,有“劫贫济富”之嫌:随着房价的高涨,越来越多的人无力支付首付,买不起房,只能让公积金闲置沉淀,甚至贬值。在高房价面前,中低收入者虽然缴纳公积金却无力购房。很多普通老百姓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还不够买个房角,公积金制度显然没有实现其设计初衷。详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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