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积金贷款110万 优惠政策包括二套房(东方早报)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如今上海购房者在还清套房贷的基础上,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将可享受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标准(详见昨日早报B5版报道)。此前2008年10月30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至80万元。
加上每户可申请3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如今上海每户人家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达110万元。
优惠政策顺延至二套房
针对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08年10月30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贷款上限及购房首付比例的通知,其中对次购买自住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贷款限额为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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