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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直击六大事件 落户新政、楼市风险惹眼

房天下—《一周楼市》  2014-08-01 08:27

[摘要] 追溯上半年的全国楼市,也如一场精彩的半决赛。上半年,在全国楼市不太平,各种调整闹得沸沸 。在此背景下,昆明楼市却如一滩平静的湖水,尤其是在住宅房价走低、成交量锐减的上半年,昆明将怎样华丽丽地逆袭。市场供应方面昆明排名前三甲,同样存在库存压力大的问题。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回顾本周楼市发生的重大事件。

 

事件四:昆明楼市出惠民新政策

1、 今后 符合条件的租房者有望申请落户昆明

我国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别,牵一发动全身,教育、就业、养老、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都将受到影响。

省人社厅相关部门回应,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本身涉及的社会保障是由上至下推行相关制度的一个过程。就云南省目前的情况来说,已经一步步在实践国家层面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地云南,比如养老保险取消了城乡差别,统一一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昆明市作为家实行这一制度的地区也将于全省的社保系统完善之后就可以真正实现制度的统一。另外,作为省会城市的昆明已经于去年实现了城乡统一医保,本身已经是打破城乡差别,甚至是地域差别的一次尝试。

而具体的落户政策、子女入学等方面,今后会有怎样的具体改变和改革方向,也是居民们关心的问题。

落户

今后落户不再必须买房

2008年1月15日,昆明市制定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取消农业户、非农业户及其他类型户的登记管理模式划分,实行“一元制”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统称为“居民户”。2009年底,昆明市出台《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对购房落户、毕业生落户、人才引进、投资纳税、二手房交易后落户以及其他特殊情况落户的政策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取消了主城区购房面积应达到120平方米、县(市)区购房面积应达到90平方米的限制。点击查看全文

2、云南国有土地房屋补偿签约率超七成才能启动后续工作

国有土地房屋怎么征收?征收后该如何进行补偿?日前,针对《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听证会上代表们所提出的44条意见和建议,省政府法制办发布了《草案(听证修改稿)》。

《草案(听证修改稿)》明确指出,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以及用停职、离岗、降级、开除等手段迫使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和强制搬迁;发出征收决定之后,补偿协议签约率达不到70%,不得启动相关后续工作。

听证报告

13条意见建议被采纳

目前,关于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并没有特定的办法,自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来,已有14个省份相继出台了办法。7月7日,《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听证稿)》立法听证会召开。会上,17位听证代表提出了44条主要意见和建议。

《草案(听证稿)》列举了6种情形,作为可以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活动的公共利益界定,拟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全体被征收人半数以上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根据听证会结果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并予以公布。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此外,还首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以及用停职、离岗、降级、开除等手段迫使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和强制搬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征求被征收人的改建意愿,经90%以上的被征收人同意,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点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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