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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已试点农村集体土地建租赁房

北京青年报  2012-01-09 07:57

[摘要] 近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部部长徐绍史表示,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由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并报部批准后,可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北京、上海等城市已获批准先行试点。

新闻背景

保障房建设面临供地压力

据介绍,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土地按性质可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农村土地只有在征用为国有土地改变性质后才能进入土地市场“招拍挂”。随着近几十年城市化的推进,一方面可用的国有建设用地越来越少,另一方面大量农村集体建设土地被纳入城市规划圈。

近年来,由于房价居高不下,各地尤其是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开展了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与此同时,这些城市也面临极大的保障房供地压力。去年北京、上海等地曾传出“集体土地上建设保障房试点”的说法,但对此,无论是地方相关管理部门,还是国土部、住建部,一直都没有明确表态。坊间曾有人担心,会有部分“小产权房”借此机会“转正”。

■文/本报记者余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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