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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租房擅自转租将被收回

工人日报  2018-07-13 13:19

[摘要] 昆明:公租房擅自转租将被收回

昆明:公租房擅自转租将被收回

本报讯 (记者黄榆)近期,有市民反映有个别公租房承租人房屋中介机构公然发布转租公租房的信息,为了遏制这种不法行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前对外发布“关于举报转租公租房的倡议书”。

倡议书指出,根据《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租房承租人擅自转租已承租房屋的,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个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租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的,依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倡议书还提出,非法转租的次承租人将被清退,因转租造成的经济纠纷,与昆明市公租房公司无关,由此导致的损失将由承租人和次承租人自行承担。这意味着非法转租将面临赔钱退房,因此求租者一定要核清房源信息,拒绝非法转租公租房。若想申请公租房,请登录“昆明安居网”,了解权威信息,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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