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杨女士向本报反映:她花了300多万元通过竞拍买了6套房子,如今却被拖欠五六十万元房租。作为租客的银行也站出来喊冤:他们不是不愿意交租金,而是收到了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160多万元租金被法院冻结了。
近日,杨女士向本报反映:她花了300多万元通过竞拍买了6套房子,如今却被拖欠五六十万元房租。作为租客的银行也站出来喊冤:他们不是不愿意交租金,而是收到了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160多万元租金被法院冻结了。
房东反映
被拖欠五六十万元租金
杨女士说,2015年8月7日,她参加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拍卖活动,取得了昆明市春城路某大厦6套房屋的产权,竞拍价共计为300多万元。拍卖当天,昆明中院下发了执行裁定书,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将6套房屋的产权归属到杨女士和她丈夫名下。
拍卖之前,这6套房屋的租客为两家银行。家银行租了两套,第二家银行租了4套。成为新房东后,杨女士与家银行签订了协议,约定今后的房租直接交给她。但第二家银行却要她委托一家管理咨询公司代金,期限为3年。这家管理公司支付了4万多元租金后,从2015年底至今,她就再也没有收到租金了,一共被拖欠五六十万元租金。
去年4月,杨女士委托律师向第二家银行发出了解除委托代金的函。她认为,发函解除委托后,今后的租金,银行就应该直接交给她。但事实并非如此。
租客说法
160多万元租金被冻结
面对杨女士的说法,第二家银行一名张姓负责人说,2010年他们与管理公司签订了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杨女士的新房东身份,他们肯定认可。但房东的变更并不影响他们与管理公司之间租赁合同的执行。如今,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如果银行不把租金支付给管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他们将支付违约金。
据了解,该银行的办公场所除了杨女士的4套外,还牵扯到22套房屋。银行称,他们的租金已支付到了去年10月1日,但由于其他房东与管理公司之间有纠纷,并已诉至官渡区人民法院。去年11月,他们收到官渡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紧接着,他们应交给管理公司的160多万元租金被法院冻结了,查封期限为两年。
银行还说,他们没有要求杨女士必须委托管理公司代收房租,也没有收到杨女士解除代金的委托函,况且他们收到的法院裁定书上并没有要求他们要将租金交给杨女士,他们只针对管理公司。如果管理公司与房东之间因为租金产生纠纷,双方应该走司法途径解决。如今,因为租金问题,一些业主多次上门吵闹,严重影响了银行的正常工作,他们已烦不胜烦,准备解除合同,寻找新的办公地点。
物管说法
管理公司没有收到钱交不出租金
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一名姓王的男子说,他是大厦物管工作人员,第二家银行之前委托中介公司统一金,然后再交给房东。如今,有的房东将这家管理公司告到法院,收取的租金确实被法院冻结了。之前,他们帮杨女士代金,该给的租金已经给了杨女士。但因为新的官司出现,管理公司没有收到租金,也就没钱交给杨女士。
杨女士透露,这位自称姓王的男子其实就是大厦物管负责人,那家管理公司与他关系紧密,她收到的4万多元租金也是找这名王姓男子拿的。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姓男子并不承认。
律师提醒
竞拍者应多了解标的物细节
对于杨女士被拖欠租金的事,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孙文杰律师发表看法:司法拍卖中,会将拍卖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在公告中进行披露。但对拍卖标的物的其他具体细节,需要买家进行多方了解。
孙文杰提醒:买家在参与司法竞拍之前需注意以下重要事宜:1.所拍卖的房屋是否结清物业、水电、煤气等各项费用。如未结清,涉及买家自行结清的法律风险。2.注意房屋是否有户口没有牵出,影响买家落户及子女就学等问题。3.关注实际居住权人是否迁出,如买家完成交易后发现房屋在之前已经出租且没过租赁期限,如租户拒绝牵出,将实际影响买家的入住,变相增加买家的损失。4.房屋是否涉及抵押登记,如果已经被抵押,在买家实际过户之前,必需进行解抵押。5.需注意所拍卖房屋产权是否有问题,是否存在产权不清、小产权、产权共有等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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