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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商品房库存到后年减少25%

昆明日报  2016-06-23 08:57

[摘要]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日前,我市印发《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的具体目标。《实施意见》提出,要经过3年努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创新型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明显下降,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进一步提升,初步建成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功能相适应的供给体系。

2018年前不达标产能全部退出

推进“僵尸企业”分类处置。对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率超过85%且连续亏损3年以上,连续3年以上欠薪、欠税、欠息、欠费,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1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经济类型纳入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推动停产、长期亏损、资金链断裂、扭亏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产能,2018年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能要依法依规全部退出。对淘汰拆除的生产线按照产能和投资规模给予10—50万元补助。对国家确定的13类落后小煤矿,以及开采范围与依法划定、需特别保护的相关环境敏感区域重叠的煤矿要依法关闭退出。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在3年内淘汰完毕。

严格控制新增过剩产能。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新增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煤炭等行业产能项目,确需新建的,一律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产能,且产品必须实现升级换代。

拓展对外投资合作。鼓励行业优势企业以多种方式“走出去”,参与境外产能兼并重组,建设境外生产基地向外转移产能,消化过剩产能。

妥善安置企业职工。对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按规定发放稳岗补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凡本人自愿、企业同意后可内部退养。破产企业清算资产优先用于清偿职工欠薪和职工安置。优先将“僵尸企业”下岗职工纳入就业创业扶持范围。

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

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对库存总量消化周期明显过长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暂缓或减少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根据市场状况,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对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保证金一律不得收取。

加大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力度。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购买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均按照20%执行;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且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对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且商业住房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单职工 40万元,双职工80万元;对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按揭合作的开发企业,保证金比例一律调整为5%;连续3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

大力推广住房保障货币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优先采用货币安置。加大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鼓励居民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每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逐步提高到50%。

积极支持农民工和有意愿的农民进城购房。对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行住房补贴。推广“农民安家贷”等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的信贷产品。探索建立住房担保机构或设立专项担保基金。

鼓励车库(位)销售租赁。购买商品住房配建的非人防的地下车库(位),办理相关产权证后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60元的补贴,补贴面积高不超过30平方米。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且2年内未售出的商品住房配建车库(位)开放租赁。

推动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投融资公司积极申报或注册企业债券、项目债、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推动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各类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加快发展。培育上市后备资源,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募股(IPO)、借壳上市、新三板挂牌等形式实现优质资产上市。引导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基金、PPP等投资模式,支持产业园区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到2018 年,直接融资比重提高到融资总额的35%。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对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私募股权基金等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领域开展专项清查整治行动,着力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推动金融机构去杠杆。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补充资本。加大对失信行为和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

新兴产业项目研发补助高150万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抓紧制定出台向三个开发(度假)园区下放管理权限的意见、尽快出台加快阳宗海风景区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立行政审批中介网上超市。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允许符合条件的建筑领域企业对应减免缴纳工资保障金。全面落实下调职工医保单位平均费率、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工伤保险单位平均费率的政策。

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工业企业,放开基数电量,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帮助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或有关企业加快组建售电公司,对重点用电企业和有条件的工业园区逐步研究探索开展发、配电企业直供、直购电试点工作。鼓励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管道燃气定价机制,推动非居民用天然气的直接交易,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降低客货运车辆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对为省内企业运输的货运车辆夜间通行费用降低50%。安排物流专项补助资金,对规上重点企业销往国外、省外的钢材(含型材)、化肥(含饲料磷酸氢钙)、有色金属(不含原矿)、机电、果蔬产品,以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采购配套材料、零部件,依据不同品类、运量及市场状况,给予物流运费补贴。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用好500亿元昆明合作发展基金、200亿元保障房以购代建基金,带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基金所支持的相关产业。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以内给予补助,单户企业当年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降低企业税费成本。对省政府制定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生态补偿环境治理类除外)降低30%,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除国家法定不能减免的收费外,市本级和市以下人民政府收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一律免收。对中小微企业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易地搬迁项目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今年2月1日起,免征育林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取消价格调节基金。

降低企业研发成本。鼓励企业围绕产品升级、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进行研发并实现产业化,按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或技术转让金额的 10%给予补助,高不超过100万元,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项目高给予150万元补助。对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项目,工业项目竣工实施后年节能量达到500吨(含500吨)标准煤以上的,按每吨标准煤200元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额高不超过200万元。

实施“五网”基础设施项目317项

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项目317项,完成投资6402亿元。到2018年,基本形成昆明与周边南宁、长沙、贵阳、重庆、成都等重点城市通达的快速铁路网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109公里。建设352条城市道路,总长454.4公里,新增公交专用道68.4公里。确保2017年底前全市公共厕所全部免费开放。到2020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80%,4G网络100%覆盖。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到 2018年,力争实现城乡公交全覆盖。

提升产业竞争力。以培育壮大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四大新兴产业为重点,对新兴产业制造业中工业总产值增长1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总产值的0.2%给予扩销促产补助,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5000万元且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新兴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用先进技术和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化工、冶金、非烟轻工、烟草及配套4个传统优势产业,对固定资产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投入设备购置费用的8%给予补助,高不超过150万元。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把“大健康”产业作为昆明市战略性、旗帜性产业重点培育。

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大力发展产业扶贫,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2个产业发展项目。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每年建设250个以上美丽宜居乡村。实施易地搬迁移民工程,到2018年,完成1.13万户、3.98万人搬迁。“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40亿元。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做好以滇池治理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以滇池北岸主城区、东岸呈贡新区、南岸晋宁片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片区和环湖排水管网体系。加快实施再生水处理及回用工程,重点建设石林、富民、宜良、东川及阳宗海风景区再生水处理厂12座,规划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9座。到2018 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1%以上。

着力破解人才瓶颈。重点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等代表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高科技创业团队。到2020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177万人,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46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20%。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重点支持昆明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共建大学科技园和创新中心,“十三五”期间,技术市场合同交易总额达45亿元以上。2016—2018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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