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昆明市住建局官网日前发布了《昆明市人民 办公厅关于暂行调整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的通知》,9月1日起放宽商品房预售证审批资格条件,七层以下商品房建成一层、七层以上商品房建成地面三层即可申请预售证。
昆明市住建局官网日前发布了《昆明市人民 办公厅关于暂行调整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的通知》,9月1日起放宽商品房预售证审批资格条件,七层以下商品房建成一层、七层以上商品房建成地面三层即可申请预售证。
据了解,该通知对《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许可条件规定调整为:经规划审批为七层(含七层)以下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为“已完成地面一层结构工程”;经规划审批为七层以上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为“已完成地面三层以上结构工程”。其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条件不变,包括取得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取得项目审批立项手续;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拟定商品房预售方案;取得《建设工程基础验核意见》、《新建项目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备案登记证明函》、《开发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太阳能供热系统审查意见》;已与 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 协议》;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等。
此次暂行调整有效期为一年,如无调整,继续按照《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执行,即经规划审批为七层(含七层)以下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经规划审批为七层以上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地面七层以上结构工程方可申请预售证。
推荐阅读--
8月昆获批7张预售证 五证不全的房子怎么卖出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