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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买房交税要弄清 专家答疑解惑免除被忽悠

生活新报   2014-03-28 10:40

[摘要] 购房是一件大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对于购房者来说,大多数购房常识都是通过置业顾问和中介人员的讲述才知道一点皮毛,如此一来,购房者不仅没有了主动权,被“忽悠”了还笑嘻嘻地把钱交给对方。很多购房者都表示,他们需要一个比较权威、公平、公正的平台为他们“指点迷津”。

上一周,小编在走访一些售楼中心和房屋中介公司的时候,发现周围有很多购房者对一些购房常识很不了解,如新楼盘的容积率多大比较适合居住、新房的得房率是不是越大越好、购买二手房需要上交哪些税费,要交多少等等房产问题。的确,购房是一件大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对于购房者来说,大多数购房常识都是通过置业顾问和中介人员的讲述才知道一点皮毛,如此一来,购房者不仅没有了主动权,被“忽悠”了还笑嘻嘻地把钱交给对方。很多购房者都表示,他们需要一个比较权威、公平、公正的平台为他们“指点迷津”,而本期的置业大联盟就充当大家的“及时雨”,挑选一些购房交税和房屋建筑方面的问题,也希望更多的读者能加入到置业大联盟的大家庭里,说出你的购房烦恼事,新报为你来解惑。

1、吴小姐:我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但是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一些政策税费和中介费,很多很繁杂,我也不知道确实要缴纳这些费用还是在忽悠我?如果是真要缴纳这些费用,那有没有一个标准?

答:对于购买二手房,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所说的缴纳政策性费用,是必须要缴纳的,而且统一。包括:A、契税:普通住宅:均价低于5000元/m2,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高于5000元/m2的,面积超过144㎡的,用于其他用途的,评估价×3%。B、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五年的:评估价×5.55%;C、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免交。D、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E、印花税:评估价×0.1%。F、房产证工本费:85元。G、土地证工本费:105元。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对于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包括:A、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B、房产权证代办费:根据每个中介公司的不同标准,一般几百块。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A、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B、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C、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D、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E、公证费300元。

2、赵先生:我刚买了一处房产,是高层住宅,一开始置业顾问向我介绍时,说我的房子得房率是78%,我也不清楚这个得房率是什么意思,我查了一下,不同住宅的得房率也不同,我想知道我房子的得房率合适吗?房子的得房率是越高越好么?多少才是最合适的?

答:得房率是指可供住户支配的面积(也就是套内建筑面积)与每户建筑面积(也就是销售面积)之比。得房率和公摊面积有着直接联系,与小区的相关配套密不可分,如果得房率过高,相对的公共部分的面积就会越少,那么就有可能会影响到楼梯的宽度、大堂的舒适度、电梯间的数量等,所以楼盘的得房率也需要一个度。

一般来说,不同住宅的得房率不一样,多层住宅的得房率,基本控制在85%~90%,小高层得房率约80%~85%,高层一般在75%~80%,办公楼为55%~60%。由此看来,赵先生所购的高层住宅的房子得房率78%处于比较合理的水平。

3、欧阳先生:我有一套住房,想过户给我妹妹,不知道如何办理手续,税费如何计算?

答:据实际情况申请办理赠与或买卖。若是赠与,买卖二手房税费:契税4%;手续费2.5元/平方米,登记费80元;直系亲属不缴纳营业税,另外受赠方可到地税部门申请办理个人所得税减免手续。若是买卖的话,税费根据房屋实际情况缴纳契税;手续费5元/平方米,登记费80元;个人所得税按1%缴纳,根据房屋实际情况缴纳营业税。

4、张小姐:我购买的一套房子,合同上写的是97平方米,没说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接到房子后,我觉得没那么大,请人测量了一下,使用面积只有65平方米,建筑面积也不过80平方米,找开发商理论,他说测量方式不同,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目前大多数商品房以期房的形式销售,合同上的房屋面积一般根据施工图纸计算,房屋竣工验收时,再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出实际建筑面积。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图纸面积出现误差是经常发生的事,具体的处理方式依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可以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误差较大,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购房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参考下面的原则处理:(一)如果误差在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二)超过3%,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你的情况属于开发商欺诈的形式之一,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使用面积减少,本身就是一种欺诈,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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