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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部:拿专款专用公积金建保障房也不行

半岛都市报  2013-10-18 06:46

[摘要] 近日,部分城市出现公积金贷款难与提取难现象。住建部公积金督查中心一位官员表示,一些城市公积金额度紧张是因为今年国五条出台后各地购房需求集中爆发,公积金个贷大量积压导致贷款资金放量。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最近多地出现公积金告急的真相是,一些地方政府挪用公积金建设保障房,集体采取“拖延”策略控制贷款流出

近日,部分城市出现公积金贷款难与提取难现象。住建部公积金督查中心一位官员表示,一些城市公积金额度紧张是因为今年国五条出台后各地购房需求集中爆发,公积金个贷大量积压导致贷款资金放量。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最近多地出现公积金告急的真相是,一些地方政府挪用公积金建设保障房,集体采取“拖延”策略控制贷款流出。(10月17日《华夏时报》)

近段时间以来,多地住房公积金闹“钱荒”,甚至一度出现挤提风潮。可是“沉睡”许久的公积金,为何一时间如此吃紧?我们得到的解释大多是楼市火爆导致刚需恐慌性购房,在短时间内集中了大量的公积金贷款需求。如今,随着挪用公积金建保障房的真相浮出水面,很多人大呼上当受骗。

事实上,早在2009年,住建部等相关部门就启动了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2012年,央视曾就公积金建保障房的问题进行过公开辩论,业界和公众针对其合理性争论不休。

按照政府的说法,用公积金建保障房是为了让大家互帮互助,都住上房。但很显然,相比于让公积金躺在银行里睡大觉,将公积金用于保障房建设,地方政府不但能获得比个贷或者银行活期更高的利息,还可以不必专门划拨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可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是一个委托管理机构,并没有权力挪用公积金。

公积金与银行存款的不同就是专款专用,尽管政府一再强调建保障房的资金源于住房公积金的结余,可既然缴纳时坚持强制性原则,政府即便要挪作他用,至少也应征得缴纳者的同意。况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未经告知就挪用公积金建保障房,难道不是一种侵犯私人财产,混淆所有权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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