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和5000亿元的建设资金缺口,地方政府首当其冲。但事实上,保障房的“困局”似乎还不仅在于此。
记者从一位了解内情的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大块配建保障房的住宅地块在出让时,开发商之前都会与政府“沟通”,在土地和融资上得到政府的“额外承诺”,“这几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
此外,保障房的产权也成了地方政府“出招”的焦点。在上海提出来的“共有产权”保障房建设模式中,“向保障对象出售一定的产权用以回笼部分保障房建设资金”的思路成为这一模式的核心。这也就是说,在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房当中,申请人可以先购买保障房的部分产权,比如20%或者30%,政府持有剩下的70%~80%。达到一定年限后,保障对象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将政府产权部分购买过来,最终将这套房屋变成自己的产权房屋。
目前,除上海以外,江苏、福建、湖南、河北、山东等多个省市也都纷纷开始试点,成为各地政府破解廉租住房建设的巨大资金压力的“救命稻草”。
住建部一位内部人士称,住建部“对此表示默许,允许各地试点,不会卡得太死,但也不会专门推广”。
据了解,《住房保障法》方案已起草完毕,目前已将经适房“共有产权”、公租房“只租不售”的思路纳入方案。但参与立法讨论的中国政法大学学者王涌认为,“共有产权”的规定可以起到压缩利润空间的作用,仍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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